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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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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属、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 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 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审核上报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 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权益维护股、拥军优抚褒扬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策落实,推动优待抚恤和褒扬凸显成效。一是全面落实褒扬激励机制,抓实抓好褒扬工作。2023年,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共慰问驻马军、警部队10个,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军转干部共3581人次,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96.17万元,开展“情暖老兵.关爱帮扶”慰问项目,慰问困难退役军人16人,慰问金共8万元;救急解难关爱帮扶项目慰问3人,慰问金共0.11万元;2023年为全县1户荣立二等功现役军人家属送立功受奖光荣牌匾,为16户荣立三等功现役军人和65户“四有”军人家属送立功受奖喜报,并发放慰问金14.5万元,营造了良好的拥军爱民社会氛围;做好优待证制发工作。制定下发《马关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截至目前,全县退役军人建档立卡5067人,优待证申领4864人,优待证签收发放4733张;2023我县应征入伍青年87人,共发放和悬挂光荣牌92块。二是全面落实关怀机制,抓实抓好优待抚恤工作。2023年,定期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人员生活补助3225.99万元;发放丧葬补助74人,发放补助金57.49万元;发放困难补助金3776人次,共151.04万元;发放自然增长机制1028人,共42.44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4人,共191.78万元;发放消防员家庭优待金3人,共3.8万元;发放2023年春季入伍义务兵大学生奖励金29人,共23.4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救助120名,发放救助补助金共45.19万元;优抚对象代缴医疗保险923名,共28.99万元。

2、创新服务模式,助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发挥成效。一是全面推行“阳光安置”。我县2023年共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5名,全部安置到位,全部上岗工作,安置率、满意率均100%。二是积极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移交安置管理服务工作,年内共组织61人参加省州举办的两期适应性培训。三是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以来,共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具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22份。四是积极化解就业难题。召开退役军人暨家属专场招聘会2场,发布就业信息12期,提供就业岗位4239余个,71名退役军人顺利实现就业,缓解了退役军人及家属就业难问题。

3、强化信访维稳,抓好思想政治和权益保障工作。扎实抓好涉军信访维稳问题大排查、大调处工作部署,严格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主体责任。2023年以来,全县共接到信访案件9起,办结9起,共开展接访下访工作28次。

4、强化工作目标,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夯实退役军人基础工作,树牢服务理念,拓展服务途径,更好地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近就便、快速准确找到“家”的方向,感受“家”的温暖,我县根据省、州要求开展了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地理位置信息录入高德地图工作,2023年,我县142个中心站全部已经完成高德地图信息录入工作。

5、全面抓好双拥共建,打造军民融合良好环境。一是持续开展社会化拥军企业活动。2023年以来,成立了马关第一家拥军驿站马关逢春君澜大酒店,并带动新增4家拥军企业,分别为:马关万豪商务酒店、马关县润泽商务酒店、马关县融耀酒店、中益石化(兴隆加油站),分别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相应的优惠优待服务;今年6月,与马关通达农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协商达成协议,给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乘坐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城乡公交享受5折的优惠服务。目前,马关县共有46家企业和门店主动加入到了拥军优属社会化组织中。二是开展“最美”选树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了“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拥军人物”,1人被评为“文山州最美退役军人”称号,1人被评为“文山州最美拥军人物”称号。三是大力支持部队地方建设和经济发展。及时成立马关县涉军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帮助解决驻马部队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下拨武警马关中队建设维护经费9.5万元、31640部队31分队营区围墙修缮资金9.69万元、95668部队71分队营区绿化资金5万元,共计24.19万元;扎实做好“三后”工作。2023年帮助解决调动3名随军家属工作、安排现役军人子女就学优待14人。四是全面开展国防教育宣传。2023年,马关县以“踔厉奋发强国防 勇毅前行向复兴”为主题,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全民国防教育宣传活动4次。五是积极化解历史遗留军地纠纷问题。我县涉及军地纠纷9件,截止目前已化解了6件。

6、树牢责任意识,做好烈士陵园维护管理工作。一是统筹推进,狠抓重点工程项目落地。仁和烈士陵园改造项目总投资1388万元,对陵园大门、烈士纪念塔、墓碑等进行提升改造,目前项目顺利推进中,施工进度为60%,预计2024年1月31日前完工;马白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1139万元,对陵园大门、部分墓碑等进行提升改造,目前项目顺利推进中,施工进度为80%,预计2024年1月13日前完工。二是强化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马关县烈士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烈士祭扫专班。按照“思想不松、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思路,坚持“以我为主,服务维稳”的工作方法,充分运用“网上祭扫”“代亲祭扫”“认亲祭扫”等新模式,结合实地祭扫,做好2023年烈士祭扫工作。2023年,全县共接待祭扫人员22535人(省外1785人,省内20750人),其中烈士家属1349人,退役老兵3177人,社会各界人士18009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8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87.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487.06万元对比减少599.92万元,主要原因:一、减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二、减少了上级补助收入的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7.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7.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487.06万元对比减少599.92万元,主要原因:一、减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二、减少了上级补助收入的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7.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8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45万元,比上年314.11万元减少11.66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职业年金缴费的预算;项目支出1584.67万元,比上年2172.94万元减少588.27万元,主要原因:一、减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二、减少了上级补助收入的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4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死亡抚恤。

4.2080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20.8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伤残抚恤。

5.208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35.58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6.2080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褒扬纪念20万,主要用于烈士林园的管理和维护。

7.2080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1221.62万元,主要用于民兵民工补助、烈士子女补助、两参人人员补助、农城特人员补助、重优困人员补助等。

8.2080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69.6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

9.20809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

10.2080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24.20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支出。

11.2080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39.47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其他方面等支出。

12.2082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80.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的工资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13.2082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30万元,主要用于立功受奖优秀士兵慰问等支出。

14.2082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51.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1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险等。

1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

1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

1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的医疗补助。

1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在职人员的医疗补助。

20.2101401卫生健康支出—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

2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02.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6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2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01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07商品服务支出—邮电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11商品服务支出—差旅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1002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17商品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28商品服务支出—工会经费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31商品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39商品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39商品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事业单位退休费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我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25个,预算资金安排1584.6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584.69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中:

1、八一建军节、春节优抚对象慰问县级资金100万元。

2、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县级经费39万元。

3、立功受奖奖励县级经费20万元。

4、粮价补贴县级经费4.5万元。

5、烈士陵园管护县级经费20万元。

6、临时救助补助县级经费20万元。

7、临时物价补贴县级资金9.12万元。

8、民兵民工补助县级资金800万元。

9、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含春节、八一慰问县级经费1万元。

10、三属县级经费0.42万元。

11、伤残军人员护理县级经费20.8万元。

12、双拥工作县级经费10万元。

13、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基本保险接续县级经费0.47万元。

14、消防员家庭优待金县级经费2.05万元。

15、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县级经费33.53万元。

16、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县级资金15万元。

17、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县级经费144万元。

18、重点困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县级经费144万元。

19、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县级经费4.2万元。

20、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县级经费2.4万元。

21、转业士官灵活就业补助金县级经费15万元。

2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贴县级经费48万元。

2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县级经费8万元。

2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春节、八一慰问金、座谈会县级经费3.2万元。

25、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县级经费120万元。

项目预算以县政府批复纳入预算的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工作要求申报预算,2024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绩效目标合理,年度目标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履行职能职责紧密契合,符合特定政策目标,绩效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充分,考虑了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预期绩效显著,能够体现实际产出和效果的明显改善。资金用途、使用范围和预算支出内容,符合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项目资金管理与公用经费的管理办法一致,根据工作需要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项目实施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本年度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8.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08万元,其中办公费9.44万元、差旅费4万元、邮电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6万元、工会经费3.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万元、驻村工作队员体检费0.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比上年增加了2.58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了邮电费,驻村工作队员的体检费,其他交通费用也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4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63万元,固定资产294.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马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截至2024年预算编制期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支出项目预算表为空。

监督索引号53262500276400111

         责任编辑: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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