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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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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马关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马关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农村扶贫开发对象确认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承担扶贫资金监管的责任。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边境及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众和区域扶贫项目与年度项目计划、任务分配、资金安排、考核方案拟定,并监督管理项目实施方案情况;负责统筹、协调信贷资金、雨露计划和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组织、指导财政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负责省州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和社会团体定点扶贫联系、协调和指导工作;统筹协调上海对口帮扶及经济、社会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外援扶贫项目的管理和推进,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对全县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动态监测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党建,强组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1)认真抓好学习,推进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职责。对需要研究谋划的党建规定、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做到立足实际、考虑周全;对上级党委、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党纪党规,做到带头示范、严肃执行。同时,实行党建工作倒逼机制,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标准,加强分类指导,严格评查考核,切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有岗必有责、有位必有为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大力宣讲党的大政方针、纪律,强调深化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目前,我局共召开了局党支部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12次,并先后在本机关和单位挂钩点八寨老马店村委会讲授专题党课7期220余人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对支部委员会进行了换届改选,顺利完成了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支部书记、组宣委员、青年委员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明确了年度党建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按照党建“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员人数基本平衡、工作性质基本相近”的原则,将机关党支部划分为四个党小组,明确了各党小组和党小组组长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了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培养,确保了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培训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局党组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依法治国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组织“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学习交流会,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不断增强党员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把每位党员塑造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勤奋学习者,坚定信仰者,模范实践者。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了解和掌握行业的实时动态,达到更深层次认识和理解行业共同价值观。并注重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的提高,认真开展各类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以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为载体,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内容与脱贫攻坚工作结合,把重温入党誓词、创建党员示范岗、加入青年志愿服务队与深化双联精准扶贫、结对帮扶贫困户等活动相结合,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认真抓好一岗双责,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成立以局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抓好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支部每个季度研究部署一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3)认真抓好作风建设,推进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认真对照县委、县政府今年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扶贫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从源头防范着手,狠抓任务落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廉政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人、财、物”管理。二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抓好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廉政教育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的落实。一来开展2次廉政谈话。三是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格执行《马关县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增强服务意识。四是治理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落实好《马关县关于严格规范国家公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2021年扶贫系统干部职工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方面进行了申报和备案。五是推进全员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干部职工每月观看一部反腐倡廉电教片,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观看《100位优秀党员教育电视片》,组织支部党员参观学习了县检察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了廉政文化墙、典型案例展等典型腐败案例纪实的警示教育视频,接受反面警示教育,筑牢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大量的案例剖析和警示警言,增强全体党员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自觉规范权利运作,不断提高廉洁从业意识,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年内未发生处置不合格党员事项。

  (4)认真抓好教育学习,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加强新形势下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局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把意识形态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利用召开全县扶贫工作会议的时机,积极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扶贫干部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全面对标看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

  (1)精准锁定贫困对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的部署要求,紧盯“应纳尽纳零漏评,应扶尽扶零错退”的最高目标,紧扣“实事求是、综合评价、具体分析、群众公认”的要求,结合脱贫“回头看”等专项工作,坚持目标不动摇,严格标准不放松,坚持标准不走样,组建11个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质量核查组,认真核实动态管理信息,扎实扣好精准扶贫“第一粒扣子”。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贫困对象监测评估机制,2021年全县脱贫退出80个贫困村6728户24984名贫困人口,综合贫困发生率为1.08%,真正做到应纳尽纳。

  (2)精准做好项目规划。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省州有关要求,坚持“基础先行、规划到村、项目到户、责任到人”,项目决策自下而上,体现村情,尊重民意,量身定制具体到户、到人帮扶项目。共规划安全稳固住房、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等十三类项目,共实施项目86个,确保全县所有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项目全覆盖,做到贫困对象家底、致贫原因、帮扶措施、投入产出、帮扶责任、脱贫时序“六清”,形成县、乡、村“一盘棋、一本账”。项目计划总投资20.2亿元,分2018、2019、2020三个年度实施,截至2021年12月,已完工项目78个,完成投资17.7亿元。

  (3)精准开展真帮实扶。全面建立“领导挂乡、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的挂钩帮扶长效机制,县乡村振兴局27名干部挂钩帮扶八寨镇老马店村委会122户贫困户。全体帮扶干部沉下心、俯下身,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用心用情帮助贫困户制定一户一策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落实脱贫计划,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针对贫困退出的短板和弱项,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4)精准把握退出标准。坚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通过彻底摸清全县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致贫原因,因人制宜、因户施策、分类扶贫、对症下药,全面实施产业发展、转移就业、易地搬迁、基础设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等,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精准扶贫路径,“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确保真正帮到点上、扶到根上。截至2021年底,全县115个贫困村,25042户贫困户已达到退出标准,并按程序要求脱贫退出,综合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8%。

  (5)汇集各方力量,为脱贫攻坚凝聚强大合力。在县委、县政府主导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上,紧紧依托中央定点帮扶、沪滇协作帮扶,省、州挂钩帮扶,积极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动员、组织协调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出台《马关县鼓励支持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努力构建全社会关注脱贫攻坚、参与脱贫攻坚、支持脱贫攻坚的社会帮扶格局。2021年,共整合各类资金14.6亿元投入脱贫攻坚,其中:财政资金12.9亿元;县级扶贫融资0.8亿元;上海扶贫协作资金0.49亿;中央省州定点帮扶0.15亿;社会捐赠0.9亿。

  (6)强化教育引导,为脱贫攻坚激发强大内生动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让群众知晓政策,勤劳致富,实现外部帮扶和内生动力的“双轮驱动”,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大力弘扬“等不是办法,干才有希望”的西畴精神,深入推进“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工作。2021年,全县累计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1000余场次,10余万群众受到教育,不断激发了贫困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

  (7)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抓好扶贫成效考核问题“整改销号”。抓实问题整改,强化工作落实。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州脱贫攻坚调研督查等发现的突出问题,主动从思想、作风上找差距,从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上查问题,举一反三,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了《马关县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马关县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两个专项整改方案,明确了237条具体整改措施,以最迅速的行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实各项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234条,其余正在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其中,针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云南省反馈的脱贫攻坚存在的12个方面整改意见,细化134条具体整改措施(其中长期坚持整改103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云南省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9个方面的问题,制定了103条具体措施(其中长期坚持整改83条),目前,已完成整改100条,正在整改3条。

  3、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民族团结创建等工作。

  (1)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成立马关县乡村振兴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马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马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在扶贫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在扶贫领域“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多次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2021年以来,组织驻村干部、村委会干部对挂钩点进行线索摸排10余次,梳理扶贫领域信访线索20余条,没有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稳步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及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与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二是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马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马关县乡村振兴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等工作方案,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我局积极借鉴探索,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对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并予以解决。紧密结合“挂包帮”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和干部下沉入户走访、脱贫攻坚等工作任务把宣传和推进民族团结内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同时,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有总结,确保了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2021年以来我局先后制作民族团结宣传展板1块,悬挂民族团结横幅6条,张贴民族团结小标语4条,形成了各族干部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马关县乡村振兴局,设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乡村规划建设股、产业扶贫股、社会帮扶股、项目监管股、统计监测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27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半供养人员0人。

单位公务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964.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09.21万元,占总收入的68.4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455.27万元,占总收入的31.51%。与上年收入4,712.39万元对比增加6252.1万元,增加比例132.6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将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建设项目贷款、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贷款、危房改造建设项目贷款三项贷款本息赔付金额纳入本年收入,所以今年收入超于上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208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54万元,占总支出的3.8%;项目支出11622.05万元,占总支出的9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6,275.94万元对比增加了5805.65万元,增加比例92.5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将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建设项目贷款、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贷款、危房改造建设项目贷款三项贷款本息赔付金额纳入本年支出,所以今年支出超于上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9.54万元。与上年534.12万元对比减少了74.58万元,减少比例13.96%。主要原因分析:今年由于人员变动,在职人员总人数减少3人,人员工资和公务费相应减少,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22.05万元。与上年支出5,741.82万元对比增加了5880.22万元,增加比例102.4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将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建设项目贷款、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贷款、危房改造建设项目贷款三项贷款本息赔付金额纳入本年支出,所以今年支出超于上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建设项目贷款支出5262.78万元,主要用于赔付以前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建设项目贷款本息,已划拨资金到马关县骏成公司完成2021年度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建设项目应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赔付,资金及时划拨,未形成违约金;

  2.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贷款支出2236.94万元,主要用于赔付以前年度实施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贷款本息,已划拨资金到马关县骏成公路投资公司完成2021年度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应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赔付,资金及时划拨,未形成违约金

  3.危房改造建设项目贷款支出1954.85万元,主要用于赔付以前年度实施危房改造建设项目贷款本息,已划拨资金到马关县耕耘公司完成2021年度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应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赔付,资金及时划拨,未形成违约金

  4.扶贫到户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划拨到发放小额信贷银行作为风险补偿金留存,待出现坏账用于赔付贷款银行,应划拨的风险补偿金已足额划拨到放贷银行,保证了放贷银行的经济利益

  5.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支出1050.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2021年度贴息资金补助了七千余人次,主要用于扶持农户发展自主产业,资金已足额补助到农户;

  6. 马关县2019年建档立卡户无户籍成员DNA鉴定项目支出16.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建档立卡户无户籍成员DNA鉴定相关费用开支,项目已完成,资金已足额补助到农户;

  7.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责任压实经济责任处理资金支出0.02万元,主要是按照“马政复〔2020〕633号”文件要求,将财政收取的经济责任处理资金划拨到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结果优异的乡镇,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开支,资金已按照文件要求划拨到各乡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6.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3%。与上年5,523.44万元对比增加了2002.88万元,增加比例36.2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将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建设项目贷款、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贷款、危房改造建设项目贷款三项贷款本息赔付金额纳入本年支出,所以今年支出超于上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5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7%。主要用于支付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建设项目贷款本息和脱贫攻坚工作相关开支;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公务开支,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3%。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9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4%.主要用于支付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贷款本息;

   12.农林水(类)支出176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务开支以及小额信贷贴息、农危改贷款本息等扶贫项目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预算的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37.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9.44万元增加了1.9万元,上升2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上年7.1万元增加0.9万元,上升12.68%;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2.34万元增加1.01万元,上升43.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结账的开支在今年结算,所以“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占70.55%;公务接待费支出3.34万元,占29.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3421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342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和资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14万元,与上年122.33万元对比减少了46.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是脱贫攻坚战验收成果关键年度,各项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的开支大于以前年度,所以支出超过上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行保障开支和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关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4410.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60.85万元,固定资产149.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898.8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88.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1 4410.17 4260.85 149.32 0 59.66 0 89.6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马关县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马关县乡村振兴局依照相关要求已做好前期组织工作,并按照绩效管理办法设立绩效目标。通过绩效自评,马关县乡村振兴局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设立完整准确,数据真实完整;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良好,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达标;支出预算数为11622.05万元,实际执行数为11622.05万元,执行率100%;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已达到预期目的,综合绩效评分98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马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62500632801111

         责任编辑:扶贫开发局周兴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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