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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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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参保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县统筹办法。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实施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来马关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和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来,马关县人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人社工作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人社各项工作落实,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贡献人社系统力量。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政策,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共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34,024人,其中培训脱贫劳动力11,640人。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5,754人,其中转移到省外就业49,393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44,869人,其中转移到省外就业17,107人。实现了“四个不少于”工作任务,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再创历史新高。巩固乡村公益性岗位6,427个,安置脱贫劳动力5,351人(含护林员)。二是符合参保条件的脱贫人口应保尽保。全县锁定脱贫人口99,778人,符合参保条件72,101人,已参保72,101人,参保率100%。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17,128人,实际发放待遇17,128人,发放率100%。三是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6人,有力推进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

2.就业创业工作有力有效。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群众增收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重点群体,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公共服务,全县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293人,完成目标任务1,900人的120.7%,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98人,完成目标任务300人的132.7%,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73人,完成目标任务280人的133.2%;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34,024人,完成目标任务26,000人的130.9%,其中脱贫劳动力11,640人,完成目标任务6,400人的181.9%;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32期5,909人;“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扶持创业186人,贷款34,430,000元,完成目标任务156人的119.2%,其中就业经办机构扶持创业121人,贷款22,280,000元,完成目标任务95人的127.4%;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扶持创业348人(户),贷款67,239,000元,完成目标任务319人(户)的109.1%,其中就业经办机构扶持创业277人(户),贷款53,610,000元,完成目标任务253人(户)的109.49%;城镇登记失业率3.59%,控制在目标任务3.8%以内。

3.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工作稳步开展。一是千方百计抓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643人,完成目标任务26,740人的107.1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367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5,895人),完成目标任务12,650人的113.57%;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参保7,594人,完成目标任务7,300人的104%;退休人员6,682人(企业2,974人,机关事业单位3,708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28,354人,完成目标任务220,030人的103.78%,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9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9,503人,完成目标任务9,500人的100.0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415人,完成目标任务20,200人的130.77%。二是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数3,708人,发放养老待遇208,266,700元;企业职工退休人数2,974人,发放养老待遇109,588,400元;全县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52,598人,发放养老待遇73,233,000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21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5,261,800元;发放失业保险金1,542人次2,619,200元。三是加大对基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在开展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对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分析研判,通过违规线索摸排调查及分析,马关县不存在欺诈骗保、截留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有违规领取人数73人,均属于多领,涉及金额241,883.62元。经向县纪委监委汇报,对人社局分管领导和3个经办机构工作人员、13个乡镇分管领导、社保中心负责人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2次,通报批评下属单位1个,召开警示教育会议2次,责令作出检讨发言8人,书面检查4人,个别提醒谈话2人,调整岗位2人。开展了观看警示教育片及上廉政党课等活动,现已追回69人215,609.57元,4人26,274.05元未追回,未追回人员中3人已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并按期还款,1人已签订了还款承诺书,承诺2022年10月底前一次性还清。

4.稳岗援企政策落实到位。一是降低社会保险费。2021年以来,马关县继续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关于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社险通〔2019〕4号)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围绕改革、减负、发展这条主线,以服务大局为抓手,切实推进稳企、减负政策的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2021年为全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减少支出约19,078,300元;加大实施差别化工伤保险缴费政策落实力度,2021年为全县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减少支出约4,999,900元,有效降低我县参保单位的用工成本,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维护社会公平,为经济平稳发展民生持续改善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重点对因受疫情影响的住宿业、餐饮业、商贸流通等行业优先办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今年全县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34笔,贷款金额达到101,669,000元,其中:“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扶持创业186人(完成目标任务156人的119.2%),贷款金额34,430,000元,带动就业566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348人(完成目标任务319人的109.1%),发放贷款67,239,000元,带动1,043人实现就业,其中扶持小微企业2户(完成目标任务1户的200%),发放贷款5,900,000元,带动就业34人。三是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 2020 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 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 60%返还。今年全县已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兑现43家企业(单位)稳岗补贴949,500元。四是鼓励务工人员就近就地务工。积极加强与州内用工企业对接联系,累计收集整理州内企业30余家就业岗位2,000余个,在“马关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就业岗位推荐信息24期。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到县内创建就业帮扶车间,增加就近就地就业岗位,今年共对符合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的35个就业帮扶车间兑现一次性奖补资金1,042,500元。

5.人事管理规范有序。一是认真审核事业人员考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事业人员人事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政策措施,顺利完成2020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全县参加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共123家6,050人。其中:优秀883人、合格5,148人、不合格3人、不定等次12人、基本合格4人。二是积极推进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顺利完成202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核、面试等工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人,定向医学安置37人,“三支一扶”人员安置10人,优化基层人才队伍,充实乡村振兴力量。三是进一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进一步规范合同和聘约管理,事业人员队伍管理规范化程度进一步得到有效提升。

6.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调整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和政府依法调整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做实劳动合同签订备案工作,多次深入用工单位开展检查指导,督促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76%。二是提高案件调解处置效能。今年全县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29件,案外调解7件,涉及金额554,500元;立案受理22件,结案22件(调解结案16件,裁决6件),共涉及金额830,879万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79.31%。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认真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六制一金一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全年共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64起(其中行政协调处理63起,立案查处处理1起),成功为63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5,192,870元。

7.部门自身建设持续加强。一是着力提高把学习成效转化服务群众的能力。除抓好干部职工自学、在线教育学习和选派外出学习等各项学习外,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转化为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去,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今年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列出全年“民生实事计划”和“为民办事清单”共计15件,其中:列出领导班子“民生实事计划”清单5件,列出领导班子成员“为民办事清单”10件。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清单”8条,党员“服务群众清单”32条。各项“为民办实事”清单已完成,完成率100%。干部职工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理论中心学习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典型案例为镜、为戒、为鉴、为训,自觉把讲政治、对党绝对忠诚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健全完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体系,研究完善了县人社局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了“靠教育警醒人、靠制度监督人”的良好局面。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制度》,加强事前监督和防控,采取定期报告、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开展警示教育的形式进行防控监督。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对象、方法、内容和要求,及时向派单对象派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三是认真抓好“七城创建”、疫情防控、双拥示范县创建、平安马关建设、信访维稳、营商环境、“放管服”、妇女儿童、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马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马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4.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5.马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6.马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本单位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信访仲裁股、工资福利股、事业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社会保险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人事档案管理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0,977,309.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881,875.62元,占总收入的98.7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95,433.93元,占总收入的1.23%。与2020年决算收入205,060,942.01元对比减少34,083,632.46元,下降16.6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事业人员招聘786人,新增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3,580,000元,而2021年无相关招聘计划,减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3,580,000元;二是因脱贫攻坚工作已结束,2021年减少人社行业扶贫补助资金12,750,000元;三是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及农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19,020,000元;四是2021年减少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1,071,100元;五是减少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等人员补助资金208,700元;六是2021年社保局发放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人员统筹外工资比上年增加8,071,900元;七是增加做实2021年退休及其它减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9,033,571.22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54,744.23元,占总支出的77.4%;项目支出44,978,826.99元,占总支出的2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20年决算支出179,523,170.71元对比增加19,510,400.51元,增长10.8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社保局发放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人员统筹外工资比上年增加8,071,900元,二是做实2021年退休及其它减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14,500,000元,三是因脱贫攻坚工作已结束及人员增减变动等因素,2021年相关补助支出减少3,061,499.4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054,744.23元。与上年133,568,960.63元对比增加20,485,783.6元,增长13.1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社保代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人员统筹外工资比上年增加8,027,500元;二是2021年做实退休及其它减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4,500,000元;三是因人员增减变动及就业补助资金减少相关2,041,716.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876,772.28元,占基本支出的98.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77,971.95元,占基本支出的1.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机构专项招聘一次性补助、小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等工作。2021年项目支出44,978,826.99元,其中: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机构专项招聘一次性补助23,52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8,058,975.19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6,916,438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5,464,913.8元、2020年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928,500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资金90,000元,与上年45,954,210.08元对比减少975,383.09元,下降2.12%。主要原因:一是因脱贫攻坚工作已结束相关就业补助资金减少比上年减少2,573,083.09元;二是2021年小额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数增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比上年增加1,597,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935,29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其中:基本支出153,866,464.91元、项目支出43,068,826.99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支出、大学生就业见习补助等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151,838,827.89元,比上年支出130,773,096.21元增加21,065,731.68元,增长16.1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7,637.02元,比上年支出2,298,792.78元减少271,155.76元,下降11.8%。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就业技能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转移就业培训补贴、就业扶贫车间奖励补助等方面,2021年项目支出43,068,826.99元,比上年42,631,981.08元增加436,845.91元,下降2.1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为了更好的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中央加大了就业补助资金力度;二是小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62,481,98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3%。主要用于全县教育部门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县级财政承担人员费用;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627,18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8%。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及全县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大学生就业见习补助,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补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等。其中: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9,540,232.92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经费支出17,714,828.26元,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865,240元,“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359,543.88元,大学生就业见习补助16,217.89元,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生活补助3,103,500元,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919,800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补助统筹外待遇支出60,493,495.87元,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就业补助23,520,000元,企业离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1,094,324.7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2,53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补助、职工工伤保险等。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经费376,0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60,289元、大病医疗补助及工伤保险经费46,167.6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9,693,05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生活补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等,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及工作经费8,223,165.59元、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生活补助541,385.95元、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928,5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0,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退休人员购房补贴等支出,其中:2021年支出住房公积金647,439元、购房补贴3,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548元,完成预算的8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548元,完成预算的75.9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126,200元减少652元,下降0.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0,000元,与上年80,000元持平,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548元,与上年46,200元相比下降652元,下降1.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元,占63.72%;公务接待费支出45,548元,占36.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54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54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待省、州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调研、业务交流等公务活动,其它县市及各乡镇业务部门的学习交流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7,637.02元,上年支出2,298,792.78元对比减少271,155.76元,下降11.8%,主要原因为2020年脱贫攻坚结束后,2021年相应的差旅费用、会议费、培训费比上年有所减少,尤其是差旅费用下降较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2,403,187.79元,其中,流动资产785,436.70元,固定资产1,605,920元(其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45,394.42元,固定资产净值360,525.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011,831.0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7,093,780.9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935,987.6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681,669.8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45,372.14元、在建工程增加2,791,054.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156,5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403187.79

785436.7

1605920

0

529019

0

1076901

0

10011831.09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人社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履职,强化管理,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强化项目经费绩效编制工作,明确绩效目标,主动加强绩效管理,不断增强绩效意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021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70,977,309.55元,决算总支出199,033,571.22元,年末累计结转和结余24,109元。部门支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确保社会保障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25,548元比上年126,200元减少652元,下降0.52%,达到了厉行节约的目的。通过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首先是认真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政策,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共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34,024人,其中培训脱贫劳动力11,640人。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5,754人,其中转移到省外就业49,393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44,869人,其中转移到省外就业17,107人。实现了“四个不少于”工作任务,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再创历史新高。巩固乡村公益性岗位6,427个,安置脱贫劳动力5,351人(含护林员)。二是符合参保条件的脱贫人口应保尽保。全县锁定脱贫人口99,778人,符合参保条件72,101人,已参保72,101人,参保率100%。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17,128人,实际发放待遇17,128人,发放率100%。三是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6人,有力推进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其次是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群众增收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重点群体,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公共服务,全县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293人,完成目标任务1,900人的120.7%,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98人,完成目标任务300人的132.7%,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73人,完成目标任务280人的133.2%;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34,024人,完成目标任务26,000人的130.9%,其中脱贫劳动力11,640人,完成目标任务6,400人的181.9%;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32期5,909人;“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扶持创业186人,贷款34,430,000元,完成目标任务156人的119.2%,其中就业经办机构扶持创业121人,贷款2,228,000元,完成目标任务95人的127.4%;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扶持创业348人(户),贷款67,239,000元,完成目标任务319人(户)的109.1%,其中就业经办机构扶持创业277人(户),贷款53,610,000元,完成目标任务253人(户)的109.49%;城镇登记失业率3.59%,控制在目标任务3.8%以内。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业务发生。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62500231601111

         责任编辑:马关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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