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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08/10/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马关县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己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你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马关县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我县人口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降低人口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云南省人口出生缺陷预防规定》、《云南省人口出生缺陷预防实施细则(试行)》及《文山州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家庭、面向高危人群,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优势,加强部门合作,依靠专家,组织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为减少人口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和谐马关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人口出生缺陷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社会问题,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变成广大育龄群众的自觉行为。通过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实施,探索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口计生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通过出生缺陷项目的实施,逐步在全县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群众中形成“关注生殖健康,重视素质育人,提高生活品质,崇尚科学文明,建设美满家庭”的社会主义生育文明新风尚,不断降低人口出生缺陷率。
  具体目标是:落实目标人群率100%,目标人群参与培训率80%,目标人群对出生缺陷知识的知晓率达80%,目标人群孕前检查率40%,目标人群营养素增补率40%,目标人群产前筛查随访率40%,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低1-2个百分点。
  三、工作内容
  
(一)宣传动员
  采取召开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宣传动员大会,印发预防出生缺陷宣传资料等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有记录)。
  (二)确定目标人群
  凡户籍在我县,拟结婚和已结婚,且符合政策生育的育龄人群,都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的目标人群。
  (三)婚、孕前培训
  以乡镇、村人口学校(婚育学校)开展定期培训为重点,对辖区内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青年男女,近期结婚尚未孕育的新婚夫妇,以村或片区为单位,以召开目标人群座谈会、同伴教育、面对面宣传、实行零距离接触等方式,如何进行出生缺陷预防、申领叶酸的途径、增补叶酸的方法及应注意事项进行培训。要切实抓好“两块”的培训,一是根据摸清的目标人群数,做好培训工作,填写《婚孕前培训对象花名册》。不仅要组织好免费服务对象的培训,还要组织好有偿服务对象的培训,提高参与率,婚孕前培训的目标人群参与率要达到80%以上。二是要根据项目的要求抓好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孕前检查
  孕前检查的对象是符合政策生育,申请领取一孩、二孩和特殊情况三孩《生育证》的,且准备受孕的夫妇。检查内容主要有六项,即:艾滋病毒、乙肝血清学、梅毒血清学、风疹病毒、泌尿系统感染检查及其他检查,目标人群孕前检查率要达到40%以上。在检查过程中技术服务人员要认真填写《云南省出生缺陷干预知情同意书》、《计划怀孕夫妇孕前检查通知单》、《云南省出生缺陷干预技术服务记录表》等相关表格。
  (五)营养素增补
  叶酸营养素增补的免费对象是: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原农业人口),户籍在县内拟结婚,并符合《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拟生育的农村居民是实行叶酸营养素增补的免费对象。通过对免费对象的检查和审查,符合免费对象的,各乡镇计生服务所要及时发放叶酸营养素,同时填写《叶酸发放花名册》。除此外的对象实行有偿服务。切实制定营养菜单,落实六个月(孕前三个月和孕后三个月)营养素增补措施,免费服务和有偿服务均要做好目标人群计划和发放对象的登记,杜绝出现叶酸营养素积压和浪费药品情况,禁止使用过期失效的叶酸营养素。
  (六)产前筛查保健随访
  产前随访是采取以孕期保健为主的补救优生措施,对胎儿正常发育,早期预防出生缺陷,有着重要的意义。县、乡技术服务人员要做好孕早期(怀孕1-12周前)、孕中期(怀孕13-17周)、孕晚期(怀孕28周至分娩)的保健筛查随访工作,重点做好高危人群的随访工作。主要用B超对胎儿进行检查,纳入生殖健康普查内容。同时填写好《妊娠妇女随访表》、《产前筛查对象花名册》、《云南省出生缺陷干预技术服务项目汇总表》,如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上报上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并建议转诊。
  四、工作步骤
  
(一)2008年4月中旬,召开全县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启动会,布置安排全县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二)2008年4月底前,各乡镇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乡镇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启动会议,开展宣传动员,搞好基线调查,落实好目标人群,开展婚、孕前培训。
  (三)2008年5月至9月,开展孕前检查,发放营养素,产前筛查,保健随访,填写各种表册、建立档案,并自行做好中期评估工作。
  (四)2008年6月、9月,县项目督查组分两次对各乡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10月底前组织评估考核组对各乡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五)2008年11月中旬前,县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全县项目评估总结,并上报州人口计生委和省人口计生委。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
  县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属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由人口计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口出生一级预防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好辖区内的人口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人口出生缺陷干预项目督查组和执行组于县人口计生局,由计生系统相关人员组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
  人口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定期联系沟通,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参与,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共同为减少人口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贡献。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经费的协调,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引进和推广出生缺陷预防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开展婚、孕前培训、孕前检查、营养素增补、产前筛查随访等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配合人口计生部门,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孕前检查、孕期保健、产前筛查等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统筹计划安排,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文明进步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指导工作。
  广电部门:负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情况的广播宣传、影像宣传等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缺陷预防目标人群的户籍核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预算、核拨和经费使用的检查工作。
  人事部门:负责项目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协调安排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婚前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统计部门:负责项目目标人群的调查统计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在学校师生中开展优生优育出生缺陷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各级工会会员中的育龄人群积极参与出生缺陷预防工作。
  团县委:负责在广大青年团员中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倡导已婚青年积极参与出生缺陷预防工作。
  妇联:负责在广大育龄妇女中大力开展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把预防出生缺陷,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列为妇联的工作重要内容来抓。
  残联:负责配合人口计生部门搞好我县先天性残疾人群统计及成因分析,调查掌握出生缺陷高危人群,倡导残疾人群积极参与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好辖区内的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1.在县人口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下,组织本乡镇开展人口出生缺陷预防工作。
  2.对乡镇成员单位做好协调联系工作。
  3.认真收集整理县级需要的人口出生缺陷项目方面的信息、资料,每月按时上报相关表册及数据资料。
  4.充分利用婚育学校开展婚、孕前培训,组织培训考试,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5.经常开展孕前检查、产前筛查,严格管理发放营养素。
  6.检查督促营养素服用,跟踪随访目标人群,认真填写好《出生缺陷干预技术服务记录表》、《计划怀孕夫妇孕前检查结果通知单》、《出生缺陷干预知情同意书》、《出生缺陷干预技术服务项目汇总表》。
  7.做好目标人群基本档案录入。
  8.认真完成县人口出生缺陷预防项目领导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委会:
  1.在乡(镇)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抓好人口出生缺陷预防科普知识的宣传。
  2.摸清目标人群底数,提供服务对象花名册。
  3.组织开展目标人群婚、孕前培训,并作好记录。
  4.配合乡镇开展好孕前检查工作。
  5.凭《计划怀孕夫妇孕前检查结果通知单》为服务对象发放营养素,填写好营养素发放花名册。
  6.做好综合优质服务证的发放、登记工作。
  7.在乡(镇)服务所的指导下做好孕早、中、晚期的随访工作,在乡镇月例会时认真进行填报。
  8.按照县、乡要求每月及时认真地报送各类报表及数据。
  六、工作措施
  
(一)经费保障
  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重点县的项目经费按照《云南省人口出生缺陷干预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即省财政承担80%,州财政承担10%,县财政承担10%,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户籍在我县拟结婚和已结婚符合生育政策的农业人口的婚孕前培训、孕前检查、营养素增补、产前筛查免费服务,其他人群一律实行有偿服务。
  (二)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从2008年4月开始,各乡镇要在每月26日前,将本乡镇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目标人群培训人数、检查人数、营养素发放量、产前筛查随访人次情况以表格和书面材料的形式报送县人口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口计生局),经县人口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州人口计生委和省人口计生委。
  (三)督促检查
  县项目督促组每季度深入乡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四)考核评估
  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措施是否有力,程序是否规范,目标是否完成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全县人口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有效开展。

 



主题词:卫生 计划生育 出生缺陷干预实施方案△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135份)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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