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08

梅德明、王代敏、罗廷云委员:

你们提出的 “关于山车屠宰场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及完善相关手续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禁止私屠滥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和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一直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相继印发了《马关县打击违法屠宰生猪及县城周边违法屠宰家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马关县生鲜猪肉市场供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并组织相关执法人员深入开展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全县集镇上市交易的猪肉产品均要通过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及《文山州贯彻落实云南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上级核定给马关县的屠宰场(点)只有4个,原则上“只减不增”,全县根据屠宰量和销售量等实际情况,4个屠宰场(点)分别安排在马白、仁和、八寨、都龙4个乡(镇),并辐射周边乡(镇),满足群众的肉食品需求。近年来,国家对屠宰行业的监管越来越规范,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越来越严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屠宰场的建设运营必须取得土地、环保、安全、防疫等一系列合法手续和资质方可投入运营。从“山车屠宰场”的现状看,一是没有建设指标;二是没有选址、土地等相关合法手续;三是不符合环保、安全等屠宰经营需具备的条件;“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及完善相关手续”不符有关规定。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代福,17787687525

         责任编辑:周永瑞  

关闭

上一篇:坡脚镇人民政府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函
下一篇:马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答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