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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2/09/09

监督索引号53262500131501000

马关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马关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马关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工作的研究部署,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

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协调、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

4.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

6.负责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永葆政治本色。强化政治教育引领,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和政治思想教育,持续深入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三项教育”。

坚持理论武装,拧紧思想“总开关”。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党性修养。把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常态化作为司法行政队伍首要政治任务,以政治教育为引领,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汇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篇目。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19个篇目,“一把手”讲党课4场,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活动185人次,开展政治轮训13次758人次、专题讲座2次90人次、政治教育2期90人次、集中学习17次748人次,机关支部集中学习活动20次,共撰写心得体会184篇。二是抓党建带队建,凝心聚力谋发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发放征求意见表173份,征求意见建议32条,查摆问题31条,整改措施31条;组织生活会4次,征求意见建议18条,查摆问题83条,整改措施83条。三是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利用罗家坪主峰、都龙茅坪国门、八寨第一党支部旧址、麻栗坡烈士墓园等红色文化资源。通过党史读书会,以参战老兵宣讲“老山精神”、诗歌朗诵、好文分享、共唱红歌的形式追忆革命先辈们。

坚持正风肃纪,铺设纪律“高压线”。一是压实责任,建设廉洁型队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节前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氛围。专题研究工作11次,听取汇报和讨论派单4次,签订目标责任书24份,完成78条派单;开展廉政谈话324人次。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制定《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党内民主集中制制度》《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15个日常管理制度,把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到日常工作的各方面。三是加强作风整治,坚决正风肃纪。以教育整顿为契机,开展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正风肃纪的整风运动,认真学习《文山州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中共文山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文山州监察委员会关于违反7起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中共马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马关县监察委员会关于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案例的通报》《中共马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马关县监察委员会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内容。组织观看《失速人生》《孙小果案件》《苏荣案件》《涂金平案件》《迷途难返》和《黄昏绝唱》等警示教育片。共集中学习25次,党规党纪培训17场833余人次。四是认真开展白恩培、秦光荣等余毒流毒清理排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运用谈心谈话,做深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共对13名同志开展了提醒谈话。五是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围绕“三重一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对查找的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再细化,确保不廉洁行为得到提前预警和防控。共清理权力事项14项,高、中、低级风险点49个,制定防控措施254条。

坚持典型挖掘,树立队伍的“风向标”。一是强化文化育人措施,提振司法行政队伍精气神。加强文化建设,弘扬担当精神,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挖掘先进典型,弘扬司法行政队伍积极向上的风气。参加谢帅业、黄国宁先进事迹宣讲会,观看《平安中国之守护者》《九零后》等电影。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深入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选树本单位模范2人,动员全系统党员干部争做行业标兵。

2.科学定位,靶向发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司法行政品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聚焦精准服务,增强法律服务质效。

坚持依法行政,紧握监督的“金箍棒”。一是加强和巩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36个执法单位417人集中执法考试。开展执法队伍培训11期870人次,累计录入系统1431人。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建设,做好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共抽评案卷37件,评查优秀9件,合格14件,不合格14件。三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在监督行政行为、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收到申请5件,已结案3件(撤销1件,维持1件,终止1件)。四是根据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落地。

拓展普法外延,走好普法的“特色路”。一是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法律“七进”为抓手,把精准式、文艺式、便民式普法作为工作主线,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一系列形式多样、亮点纷呈的法治宣传活动。二是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整合一支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办理、普法宣传等服务于一身的法律志愿者团队,深入田间地头、屋场院坝等村民聚集地,为群众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三是坚持以强边固防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组织普法小分队深入抵边村组开展“爱党爱国爱边疆、守土固边我担当”为主题的强边固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设法治宣传点500余个,出动宣传人员30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条,展出宣传画册10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举办法治知识讲座100余场次,演出法治节目100场次,深入学校上法治课1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余万人次。

提升法律服务,打造服务的“金名片”一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以及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是推出“7122148”服务热线及延时服务等便民措施,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便利。三是努力打造公证服务诚信品牌,开辟疫情期间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3件,公证事项226件。

守住调解阵地,做好纠纷的“解压阀”。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矛盾不上交,千村不发案”“西畴新现象”,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引领、部门协同联动的多元调解格局。二是对乡村振兴、兴边富民、强边固防、疫情防控等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大化解。三是全面落实激励机制,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 落地落实。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07件,调解成功797件,成功率98.7%。

守好安全底线,打造监管的“安全网”。一是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为抓手,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健全完善“精准、智慧、清廉”矫正体系,规范心理教育、评估测评、危机干预、档案管理。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57人,集中教育2640人次,个别谈话1050人次,组织社区服务2640人次。二是抓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通过“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共安置帮教对象1242人。三是积极探索,规范执法。积极探索片区执法方式,整合司法人员及车辆,多所联合执法,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及规范性。

优化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县城“升级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爱国卫生运动相关精神,守好“责任田”,积极做好环境卫生、健康单位、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共开展卫生清理整治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马关县司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机构情况:马关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普法和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公证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8个股室;下设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13个司法所;下辖1个法律服务所、2个律师事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司法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数5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8人,乡派出机构25人,事业编制8人(法律援助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公证处是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乡派出机构23人,事业编制7人(法律援助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公证处是事业编制3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编制外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046,330.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37,996.48元,占总收入的96.9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8,334.5元,占总收入的3.07%。收入比上年的10,622,272.24元增加了575,941.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的10,342,995.29元增加了604,998.81元,其他收入比上年的279,276.95元减少了29,057.5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284,763.67元。其中:基本支出9,152,451.09元,占总支出的81.1%;项目支出2,132,312.58元,占总支出的1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比上年的10,522,652.09元增加了762,111.58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的9,004,559.45元增加了147,891.64元,项目支出比上年的1,518,092.64元增加了614,219.94元。

各项支出比上年增减的原因是:1、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有调入人员,2020年部份奖励性绩效补助在2021年度发放,所以支出就比上年增加;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度有一些项目还在进行中,按进度付款,没有结账,而在2021年度按工程进度付款,所以支出就比上年增加;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在职在人员退休的建房补助是在2021年拨入,并且在2021年支出,所以支出就比上年增加;4、其他资本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在马关县劳动就业局,2021年马关县劳动就业局按照相要求退回单位,本单位按照相要求把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所以支出就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52,451.0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99,635.72元,占基本支出的86.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2,815.37元,占基本支出的13.69%。基本支出比上年的9,004,559.45元增加了147,891.64元,比上年增减的原因是:1、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有调入人员,2020年部份奖励性绩效补助在2021年度发放,所以支出就比上年增加;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在职在人员退休的建房补助是在2021年拨入,并且在2021年支出,所以支出就比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2,312.58元,项目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0,000.00元,根据文财建〔2018〕45号地方基础建设中央基建经费,主要用于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支出。

2.基层司法业务支出455,785.38元,其中:文财行〔2020〕203号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基本补助专项经费35,535.38元、文财行〔2021〕66号省级政法转移支付扣除司改单位补助资金52,294.20元、文财行〔2020〕203号2021年中央社会治理经费70,000.00元、文财行〔2020〕200号2021年“云智调”信息化应用系统配套建设项目经费34,800.00元、文财行〔2020〕200号2021年全省司法行政业务承载网及视讯平台建设项目经费67,980.00元、文财行〔2020〕200号2021年云南省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经费20,000.00元、文财行〔2019〕256号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县级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补助经费50,000.00元、文财行〔2019〕256号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补助经费125,175.80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办案业务、县级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司法行政业务承载网及视讯平台建设、“云智调”信息化应用系统配套建设等支出。

3.普法宣传支出548,618.62元,其中:文财行〔2019〕116号2019年中央及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66,436.62元、马财行〔2021〕194号2021年度普法经费56,000.00元、文财行〔2020〕203号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基本补助专项经费139,644.50元、文财行〔2021〕66号省级政法补助资金36,537.50元、文财行〔2021〕28号2021年省对下司法专项法治文化广场经费资金50,000.00元、文财行〔2020〕200号中央专项法治文化广场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办案业务、普法教育宣传、专项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等支出。

4.律师管理支出130,210.00元,其中:文财行〔2019〕116号2019年中央及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8,250.00元、文财行〔2020〕104号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专项资金51,960.00元、文财行〔2019〕256号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70,000.00元;主要用于律师管理办案业务、购买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支出。

5.公共法律服务支出169,567.62元,其中:文财行〔2019〕116号2019年中央及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9,867.62元、文财行〔2020〕200号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体平台法律咨询服务经费30,000.00元、文财行〔2020〕200号中央法律援助补助经费104,400.00元、文财行〔2021〕69号法律援助补贴经费15,3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办案业务、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体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等支出。

6.社区矫正支出392600.26元,其中:文财行〔2019〕256号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经费125,981.76元、文财行〔2018〕261号2019年转移支付资金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经费补助134,800.00元、文财行〔2020〕200号中央社区矫正对象员监管经费118,536.00元、文财行〔2021〕66号省级政法补助资金13,282.50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业务相关工作支出。

7.法制建设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制建设业务相关工作支出。

8.信息化建设支出113,562.00元,其中:文财行〔2020〕104号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司法行政业务视讯平台建设升级补助经费52,000.00元、文财行〔2019〕116号2019年中央及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61,562.00元;主要用于开展视讯平台建设升级相关工作支出。

9.其他司法支出101,968.70元,其中:文财行〔2021〕27号2021年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服装经费7,500.00元、文财行〔2020〕55号2020年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服装经费3,900.00元、文财行〔2020〕104号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疫情防控补助经费90,568.70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服装和开展疫情防控相关业务工作支出。

2021年度项目支出2,132,312.58元,项目支出比上年的1,518,092.64元增加了614,219.94元。比上年增减的原因是:1、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度有一些项目还在进行中,按进度付款,没有结账,而在2021年度按工程进度付款,所以支出就比上年增加;2、其他资本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在马关县劳动就业局,2021年马关县劳动就业局按照相要求退回单位,本单位按照相要求把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所以支出就比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44,942.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7%。与上年的10,089,459.11元对比增加了955,483.1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一、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有调入人员,2020年部份奖励性绩效补助在2021年度发放,所以支出就比上年增加;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度有一些项目还在进行中,按进度付款,没有结账,而在2021年度按工程进度付款,所以支出就比上年增加;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在职在人员退休的建房补助是在2021年拨入,并且在2021年支出,所以支出就比上年增加;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在马关县劳动就业局,2021年马关县劳动就业局按照相要求退回单位,本单位按照相要求把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所以支出就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减少10,5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记三等功或嘉奖资金拨在公共安全(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公共安全(类)支出9,330,90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文财建[2018]45号地方基础建设中央基建经费。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1,7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6,84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缴职工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5,4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862.00元,支出决算为33,862.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714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148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所以全年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15.44元,下降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86元,下降3.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9.44元,下降5.3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规范了车辆管理,坚持对口接待,从严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所以车辆费用和接待费用都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14元,占40.5%;公务接待费支出20,148元,占5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并没有开展出国(境)具体工作,为此没有出国(境)费用支出,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本单位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为此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71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中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14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1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单位日常工作检查交流(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保持持平。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司法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993.94元,与上年的992,916.71元对比增加了20,077.23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有一些项目还在进行中,按进度付款,没有结账,而在2021年度按进度付款,所以支出就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马关县司法局部门资产12,494,873.21元,其中,流动资产304,756.00元,固定资产5,779,792.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326,830.00元,无形资产83,494.7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的13,975,555.3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80,682.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7,002.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5项,账面原值1,106,099.1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49.49

30.48

577.98

375.08

119.36


83.54


632.68

8.3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9,97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9,97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到2021年12月,马关县司法局全部收到马关县财政局下达1,344,600.00元,其中:2021年中央、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344,6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马关县司法局共使用996,600.00元,其中:基本补助资金348,000.00元文财行[2021]66号业务办案(装备)补助经费175,900.00元,文财行[2021]66号、社会治理能力建设资金70,000.00元;文财行[2021]69号业务办案(装备)补助经费102,100.00元,结余资金172,000.00元,未使用资金按照财政的要求冲减财政拨款收入,资金执行率66.92%;重点项目资金648,600.00元:1.法律援助补助经费119,700.00元;2.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经费补助118,600.00元;3.“云智调”信息化应用系统配套建设项目34,800.00元;4.全省司法行政业务承载网及视讯平台建设项目68,000.00元;5.法治文化广场项目建设250,000.00元;6.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体平台法律咨询服务30,000.00元;7.云南省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20,000.00元;8.省级服装费7,500.00元,结余资金176,000.00元,未使用资金按照财政的要求冲减财政拨款收入,资金执行率78.65%;。

3、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规范,票据齐全;财务审批制度完整,程序合规;财务做账及时、规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召开党员大会7次,专题党课3次。

(2)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逐级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2份,向4名领导班子成员派单55条,专业人士讲授廉政党课,紧盯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重要节假日开展集中提醒谈话4次。

(3)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疫情期间对275名执法人员的到期证件进行集中换证,对各乡镇170余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组织全县34个行政执法主体单位的35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资格网络考试。积极配合州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报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卷宗10件,接收州级案卷评查分派任务4件,经评查合格1件,不合格3件。做好2019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案卷目录统计工作,2019年共受理行政许可65469项,行政处罚案件1115件,办理行政强制案件529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中随机抽取100卷(行政处罚60件,行政许可39件、行政强制1件)进行评查,通过评查,100件行政执法案卷中,优秀24件,占总数的24%,其中:行政许可7件,行政处罚16件,行政强制1件;合格44件,占总数的44%,其中:行政许可16件,行政处罚28件;不合格32件,占总数的32%,其中:行政许可16件,行政处罚16件。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今年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已受理并结案2件,其中撤销1件,维持1件。

(5)严格落实《文山州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规定》,依法做好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今年来,县政府应诉案件42件,正在审理42件。

(6)全县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8人(缓刑193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74件,公安、监狱、法院采信71件,不采信3件,采信率达95.94%;开展集中教育1105人次,个别谈话1841人次,组织社区服务862人次;查处违规矫正对象21人次,给予训诫12人次,给予警告处分4人次,建议撤销缓刑5人次。使用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至目前,全县共有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120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99%。落实了“必接必送”,实现无缝对接。开展远程探视活动91次。通过全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104名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了核查,核查成功104人,核查率为100%。

(7)完成“1个县级中心、13个乡镇服务中心、124个村(社区)服务窗口”实体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安装“法律服务机器人”9台;依托实体平台,围绕社会公平正义,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切入点,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着眼点,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深化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精心打造法律援助爱心品牌,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4件(民事案件115件,刑事案件109件);努力打造公证服务诚信品牌,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01件;加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今年来,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202件(刑事案件66件,民事案件133件,行政案件2件,仲裁案件1件),担任法律顾问5家。

(8)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平安和谐马关”建设,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认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为营造全县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努力。今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1479件,成功1473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9.6%。

(9)紧紧围绕加快法治马关建设战略目标,坚持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信仰为导向,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落实普法主体责任为抓手,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法典及各类法律法规宣传,为扎实有效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及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发挥职能作用。今年来,全县出动宣传人员1万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1万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发放法律书籍2万余册,举办法治知识讲座10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20余万人次。“七五”普法工作通过省州检查验收。

(10)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切实履行选任职责,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数据库。目前,全县共有人民陪审员126名,人民监督员5名,人民陪审员参审487件550人次,参与送达57件73人次,参与调解61件81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评议案件5件8人次,参加检务活动1次3人。

(1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今年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7场次,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300余条,发放资料15000余份,解答咨询6000余人次。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备案1件1人。加强对人民调解案件、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滚动式排查,目前尚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12)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将国家安全领域工作纳入马关县202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统筹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围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律师重点人管理和内部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研究落实防范化解工作措施。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将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等纳入县司法局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在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马关县司法行政系统涉国家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涉国家安全领域的工作调研,成立领导工作小组,根据人事变动,适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确保马关县司法行政系统国家安全工作有组织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13)围绕精准脱贫,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围绕脱贫奔小康目标,指导和协助群众补齐短板,促进增收。抓好“挂包帮”、“双推进”等脱贫攻坚系列工作,挂钩村顺利实现脱贫摘帽。

(14)统筹推进,稳步做好爱卫运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爱国卫生运动相关精神,守好“责任田”积极管理好单位办公区域内环境卫生、开展健康单位、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做好病媒体防治工作;同时,对网格片区坝地七八组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努力做到不留一处死角、不见一堆垃圾;深入网格群众家中,宣传“四创建一行动”工作,发放责任书、承诺书,张贴责任牌。至目前,共开展卫生清理整治30余次,组织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开展开展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15)2021年指派法律援助案件件,值班律师见证认罪认罚案件共374件;2021年收案285件,结案270件,未结案15件,13个“云智调”系统配套建设项目的配套基层人民调解委员移动指纹采集仪和数字书项目,1个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3个智能化司法所,业务装备经费投入比例大于或者等于30%。

(16)纳入马关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马关县司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机构情况:马关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普法和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公证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8个股室;下设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13个司法所;下辖1个法律服务所、2个律师事务所。

(17)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马办发〔2019〕45号及马编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共有人员编制数5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5人,行政编制3人,乡派出机构25人,事业编制8人(法律援助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公证处是事业编制3人);其他人员7人是根据马办发[2018]132号要求本单位有7人辅警人员编制。

2021年人员变动情况:2021年年初47人,2021年9月马组通〔2021〕60号文件周瑞同志分配本局;2021年9月马组函〔2021〕18号文件佟娴调入,2021年8月马委〔2021〕119 号刘学娇调入,2021年12月马组通〔2021〕74号钟明调入,2021年12月马组通〔2021〕81号文件张文荣、徐春华退休。年末实有人数48人,比上年度增1人,增幅2%。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8辆。

2、质量指标

项目按质量要求完成建设,验收合格率将达到100%。

3、时效指标

本项目于2021年1月开工,竣工时间为2021年12月。

4、成本指标

8个“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年度指标大于或者等于55,000.00元;1个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年度指标大于或者等于70,000.00元;13个智能化司法所,每个所年度指标大于或者等于20,000.00元;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年度指标大于或者等于130,000.00元;基本补助分配金额,年度指标大于或者等于434,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给群众办事带来了及大的实惠,改变了以往办事必须乘车到县城的实际,即方便了老百姓办事,又减少了往返吃、住、行的实际支出。

2、社会效益

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问题工作室受益人数小于或者等于全县38.3万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受益人数小于或者等于全县38.3万人,智能化司法所覆盖全县13个乡镇,覆盖率100%,社区矫正远程督察系统开通率达到100%。

3、可持续影响

全县建设1个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问题工作室,使用年限大于或者等于10年,1个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使用年限大于或者等于10年,建设13个智能化司法所,使用年限大于或者等于30年,社区矫正远程督察系统,使用年限大于5年。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对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问题工作室满意度为90%以上,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投诉率为2%以下,群众对智能化司法所满意度为90%以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马关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2021年马关县司法局没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也没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62500131501111



         责任编辑: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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